《苏州蜀商》第十一期
 ·《苏州蜀商》第十一期
 ·《苏州蜀商》第十期
 ·《苏州蜀商》第九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会员遇纠纷 商会挺身助  
  发布时间:2014/11/25 14:18:14 点击次数:4462  
 

 

在跟会员企业的接触中,我们了解到,来苏州创业的企业家,特别是第一代企业家,其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均较为淡薄,即使他们知道要防范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做,所以在日常的经营中经常会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为此,我们把提供会员法律帮助,协助会员解决法律纠纷作为服务会员的重要内容,依靠商会法律顾问及商会的各项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会员解决问题。不仅为会员解决纠纷,还在纠纷中调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促成纠纷双方的合作,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201411月的一天,商会某会员企业的老总李XX急匆匆的来到商会的法律顾问处,欲寻求商会法律顾问的帮助。李总告知商会法律顾问,其名下餐饮连锁企业被江苏盱眙龙虾协会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名义被起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他又急又恼又不知何故,也不知到底触犯了哪条法律。起初,商会法律顾问也感到十分困惑。因为,据商会法律顾问对李总的了解,李总的名下的连锁餐饮品牌虽称不上全国知名,但也是李总苦心经营数十载,已形成一定规模,在当地小有名气。并且,李总本人也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早在数年前已经申请了自己的商标。在这种情况下,为何李总会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商会法律顾问在困惑的同时,一边安抚李总的情绪,一边要求李总提供收到的法院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查。经过商会法律顾问对材料的审查及询问李总整个事件的经过,发现李总确实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嫌疑。商会法律顾问随即向李总分析了整个事件的案情,对李总名下企业的行为进行了法律分析,告知李总:第一,其企业确实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嫌疑;第二,其侵权行为从法律上看并不是十分严重;第三,建议其一方面通过应诉,一方面寻求商会的协助来处理此事。听完商会法律顾问的分析后李总终于平静下来并接受了商会法律顾问的建议。

随后,李总与商会法律顾问一道赴商会,告知了事情的经过并请求商会出面予以协助。商会秘书长在听取了李总及商会法律顾问对事件的报告后当即向会长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汇报,一致同意全力为李总提供帮助:

首先,商会要求商会法律顾问为李总提供法律帮助,代理李总出面应诉;其次,商会通过其自身的行业资源与江苏盱眙龙虾协会取得了联系,直接与盱眙龙虾协会的秘书长沟通此事,希望能找到完美解决此事的方案;最后,商会还向审理此案的人民法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向审理法院表明了商会对此事的态度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正是因为商会提供的上述帮助,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接受了我方的观点。最终,通过商会及商会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盱眙龙虾协会终于同意了授权李总名下连锁餐饮企业使用其注册商标三年,李总向其支付正常的商标使用费,同时撤回对李总的诉讼的调解方案。

此后,商会又举一反三,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相关法律,要求各会员企业,特别是餐饮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企业老总更要知法、守法、用法,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并决定由常务副会长带队,代表商会所有的餐饮企业与盱眙龙虾协会洽谈,以取得盱眙龙虾的商标使用权,既防范了法律风险,又为对方扩大了销售市场,达到双赢的目的。

 

 


 
苏州市川渝商会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苏州市川渝商会 © 2019    技术支持:苏州聚景科技

电话:0512-65653326 0512-68560980 传真:0512-65653326 E-Mail:szcysh@sohu.com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路888号恒润商务大厦7楼 邮编:215168 备案号:苏ICP备11050522号-1

访问计数:200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