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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届五次理(监)事会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3/7/6 17:51:18 点击次数:36  
 

关于商会四届十一次会长会暨

四届次理(监)事会议决议

苏州市川渝商会四届十一次会长会议暨四届五次理(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6日下午,在苏州王府金科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由会长刘珍培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理监事人员86人,实到76人,监事长周雪峰及监事成员出席会议。符合上级有关要求和《苏州市川渝商会章程》的规定,符合2/3有效召开会议的要求,会议形成的决议是有效的。

通过苏州市川渝商会四届十一次会长会议暨四届五次理(监)事会议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1.通过《苏州市川渝商会2023年1-6月新会员名单》。

2.通过《关于部分副会长及理事调整名单》,会议审议新增补吴冰为常务副会长、胡千军、李洪为副会长;何东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副会长,改为理事;刘星(原常务副会长)、王朋朋(原副会长)因身体原因和去外地发展,经本人要求,辞去商会一切职务;李明芳、刘胜、潘慕刚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理事,改为会员;增补张欣然、王彬、吴建凯、周波、苏茂林、叶富强为理事。

3.通过《征求会员入会、服务等制度的修订说明》,并形成决议。

 

 

 

苏州市川渝商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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